网站公告:
深圳公司注册首选登尼特,22年专注工商注册、年报税报、代理记账,注册深圳公司各区以及入驻前海业务,2019最新政府工商政策免费咨询,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深圳公司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公司注册
深圳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9-07-03

深圳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要以实物出资,那么什么是公司注册时实物出资?公司注册时实物出资又被称为“现物出资”,主要表现为公司股东认购人以实物的形式向公司缴纳承诺的股款,这里所说的实物包括土地、房产以及其他一切看得见又摸得着的东西。我国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这种出资形式很早出现在德国,现在已经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实物出资属于转移出资,说白了就是认购人向公司转移实物的所有权。了解了什么是公司注册时实物出资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公司注册时以实物出资存在的几个问题。

 

深圳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存在的几个问题

 

(1)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实物出资地位问题

那些尚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的实物出资应该还是属于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不能算是公司的资产。因为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的转移须是在登记机关做过所有权还没有发生转移,仍然是公司股东个人的财产。

 

(2)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出资人用已经出资的实物资产重复出资,设立若干家公司

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公司注册时实物出资应该是先过户再登记。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很多出资人或是投资人并不想用所出的实物资产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因此他们在公司建立之后并不办理实物资产的产权转移手续,这样做容易造成出资人或投资人用实物资产重复投资、虚假投资的问题。

 

(3)公司注册时怎样认定公司股东实物出资是否到位

从常理来说,公司股东实物出资应该以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到位为标志,只有依法办理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我们才能认定公司注册时创办人的实物出资已经到位。

 

深圳公司注册时公司股东以实物出资虽然存在这几个问题,但是不影响我们进行公司注册,可以先进行公司注册之后再进行公司股东实物出资,关于公司注册的一切难题,都可以联系深圳登尼特为您解决。